8月4日下午,东莞市厚街镇召开“打造低成本招商园区扶持奖励暂行办法”政策宣讲会,鼓励各社区、园区用好政策,推动政策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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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透露,《厚街镇打造低成本招商园区扶持奖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已经出台,将连续三年每年设立2000万元专项资金,通过打造低成本招商园区,对新入驻低成本招商园区的优质工业企业,给予租金补贴等一系列支持政策,以有效促成一批高产值项目落地,推动全镇经济提速提档提质。
补贴入驻企业租金
《暂行办法》明确,新引进企业入驻厚街认定的低成本招商园区,且租赁期不低于6年,自该企业实际缴纳租金之日起三年内,当年产值达到规模以上并在厚街纳统的,可以按档次申请该纳统年度租金补贴,补贴期最长达36个月。
租金补贴分两档,新引进企业按生产性厂房面积核算年产值达7000元/平方米(月均产值583元/平方米)或以上的,可申请该纳统年度补贴面积每平方米3元/月的租金补助;新引进企业按生产性厂房面积核算年产值达10000元/平方米(月均产值833元/平方米)或以上的,可申请该纳统年度补贴面积每平方米5元/月的租金补助。
奖励引进优质企业
为鼓励积极引进规上工业企业,《暂行办法》对园区也实行奖励。经认定的低成本招商园区每入驻1家新引进企业,且该企业签订租赁合同当年或次年年产值达到规模以上并在厚街纳统的,给予园区运营单位3万元/家的一次性奖励。
同时,《暂行办法》规定,社区集体、国有企业、镇属企业等管理或持有的物业,经镇政府“一事一议”审议同意,也可参照有关奖补措施执行。
奖励企业引荐人
《暂行办法》鼓励业主单位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奖励。对履行新引进企业引荐人职责,提供真实有效的企业投资信息,并推动企业入驻厚街社区集体物业或认定的低成本招商园区,自该企业签订租赁合同当年或次年年产值达到规模以上并在厚街纳统的,倡导社区集体或低成本招商园区给予企业引荐人相当于一个月合同租金的一次性奖励。
《暂行办法》还出实招为企业减负,鼓励低成本招商园区和社区集体适当降低租金水平,明确不得擅自调改水电计量设备、虚增公摊面积、虚增用水用电量、提高中间层水电价格等欺诈行为,租金价格不得明显高于周边同类物业平均价格水平,必要时政府将引入第三方机构对园区租赁价格进行评估,制定租赁指导价。
据介绍,《暂行办法》从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值得注意的是,涉全年数据对比以及奖补资格确认后三年内产生补贴的资金申报和支付的,可延展至2028年完成。
采写:南都记者莫晓东 通讯员陈之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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