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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法制网讯(□王中正 通讯员陶玲)“虽然大家不是规范的真正意义上的托管机构,但却以未成年人群体为主要服务对象,与家长之间形成了委托监护的关系,所以从管理上应作为‘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对待……”近日,一堂针对特殊群体的特殊法治课在地处清江南岸的湖北省巴东县金果坪乡人民政府开讲。
湖北省巴东县人民检察院经前期调研了解到,因年轻人外出打工挣钱,县内许多乡村存在留守老人独自带孩子的现象,家长无法及时接孩子、孩子的良好生活习惯难以养成、兴趣爱好无法培养等难题客观存在。乡村“托管”应运而生,一些从事饮食服务业的商家开始接未成年人“搭伙(吃饭)”业务,给孩子提供饮食保障的同时,起到代家长临时监护的作用。
巴东县金果坪乡地处八百里清江画廊中景观最美、喀斯特地貌最奇特的轴心地带。为将推进未成年人全方位保护工作与实现“文化清江”治理目标相结合,巴东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一行经4小时车程来到金果坪乡人民政府,为60余名农村“托管”主体作专题法治宣讲。
结合PPT,授课从“性侵类刑事犯罪”“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制度”两大块展开,巴东县检察院工作人员以真实典型案例、通俗易懂方式为大家详细讲解了强制猥亵罪、猥亵儿童罪、强奸罪、特殊职责人员性侵罪的犯罪构成,同时,通过组织观看宣传片、自制打油诗、现场问答等形式,详细阐述了强制报告制度、从业禁止、入职查询等要求。
“整堂课干货满满,原本以为就是一个简单的带学生,没想到里面还涉及这么多的学问……”课堂上,大家时不时拿出手机拍下重点要点,纷纷表示作为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者,要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和机构整体运行,不做未成年人加害者的同时,尽到守护职责,遇到可疑情况第一时间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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